離職的證明15篇(必備)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寫過證明,肯定對各類證明都很熟悉吧,證明是由機關、學校、團體等發(fā)的證明資格或權力的文件。那么擬定證明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離職的證明,歡迎大家分享。
離職的證明1
離職證明
茲證明_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_____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F(xiàn)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xù)。特此證明!
xxx公司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2
xxx先生自20xx年09月28日入職我公司,至20xx年02月27日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xiàn),經(jīng)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xù)。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xx公司蓋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3
______先生/女士自20___年__月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職務,至20__年__月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期間無不良表現(xiàn),經(jīng)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4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jù),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yè)保險金的重要資料,離職證明很重要嗎。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guī)定享受失業(yè)保險待遇和失業(yè)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你作為一位應屆的大學畢業(yè)生,目前公司以你們還沒正式畢業(yè)為由,只簽了為期六個月的`《實習協(xié)議》,實際上實習協(xié)議與勞動合同還是有差別的,如果你不申領失業(yè)保險金,作為應屆畢業(yè)生而言,本律師認定該離職證明對你并不重要。
當然,你要離開該公司,也應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xù),將公司交付的辦公物品返還公司、未完成的工作事項告知接班的同事,不能不告而別。
另外,本律師認為公司要求提前三天通知單位是合理的,畢竟公司要安排新的人員接替你的崗位,這也需要給公司一定的準備時間,離職證明《離職證明很重要嗎》。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已于xx-xx年xx月xx日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該人員離職后,我單位在職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數(shù)量、結構等仍滿足相關資質標準要求。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離職的證明5
xxxxxxxxxxxx于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任職于xxxxxxxxxxxx公司,于xxxx年xxxx月xxxx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xxxxxxxxx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xxxx年xxxx月xxxx日
離職的證明6
xxx先生/女士自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xxx職務,至xxx年xx月xx日。因xxxxxxxxxxxxxxxxx原因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xiàn),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及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7
離職證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xiàn)已與公司解除離職,幾乎是一般人的職業(yè)生涯中都要經(jīng)歷的事情。正確的離職,會將你帶入職業(yè)成長的快車道,而錯誤的離職,則將你帶往職業(yè)生涯的.停車
離職的證明8
茲證明__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單位______職務,在職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xiàn)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xù)。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離職的證明9
xxx先生/女士/小姐:
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部門)的xxx職務,由于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0
______先生/女士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職我單位擔任______職務,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xiàn),經(jīng)單位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離職的證明11
一、一個定性:離職證明的法律屬性
如何給離職證明進行法律上的定性?屬于合同義務還是屬于后合同義務?抑或是屬于附隨義務?筆者認為,離職證明的立法本意是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一項附隨義務。附隨義務的典型特征是不屬于合同內容,但法律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必須履行。離職證明顯然屬于附隨義務。這一屬性,決定了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履行。無論是協(xié)商解除還是單方解除,還是勞動合同終止均需要依法出具。
二、兩種責任:未出具離職證明的法律責任
附隨義務也是法定義務,違反法定義務當然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50條、89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依法出具離職證明的,需承擔兩種責任:一是行政責任,即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二是賠償責任,即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需承擔賠償責任。
三、三大功能:離職證明的作用和價值
第一,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并辦理完離職手續(xù)的證明。這是離職證明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功能。因為勞動關系解除和終止只涉及到勞資雙方之間,具有相對性或一定的私密性,缺少一定程度的公開和公示。因此,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一方面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終結勞動關系的明確證據(jù),另一方面也是對其他用人單位和社會的公示。
第二,勞動者轉移社保和申領失業(yè)保險金的證明和必要材料。根據(jù)失業(yè)保險相關立法規(guī)定,單位出具離職證明的同時,還要進行失業(yè)保險報備或登記,勞動者再憑離職證明申領失業(yè)金。實務中,大部分與離職證明有關的爭議,都是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出具離職證明而導致勞動者無法領取失業(yè)保險金,進而要求單位賠償?shù)臓幾h。
第三,離職證明還有一個附帶功能就是工作經(jīng)驗的證明。離職證明一定程度上能佐證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的工齡、崗位及相關工作經(jīng)歷,而上述信息對該勞動者的再就業(yè)能起到輔助證明作用,無論是新的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個人,都可以利用離職證明進行相應的'佐證。
四、四項內容(必備項):
1、必備項,即上述四大項內容的寫法
值得注意的是,離職證明出具的對象是其他用人單位或社保部門,故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寫開具證明的具體日期,并加蓋公司公章。
2、工作年限或在職時間不能隨意填寫
有時候勞動者基于增加工作經(jīng)驗或其他原因的考慮,要求單位多寫在職時間或工作年限,此后卻因各種原因導致爭議,從而對單位不利。
3、關于離職原因是否要寫以及如何填寫的問題
實務中,關于離職證明中的離職原因問題有三種典型的觀點或操作模式:第一,不寫離職原因;第二,按照單位的意思寫離職原因;第三,按勞動者的意思寫離職原因。事實上,立法規(guī)定不需要寫離職原因,因為離職證明的立法本意是為了證明勞動關系終結,而非證明勞動關系因何種原因而終結。所以,離職原因是可備項,如果要寫離職原因,就應該如實填寫,不能按照勞動者的意愿隨意填寫,否則,有法律風險。
同樣,用人單位也不能隨意填寫勞動者的離職原因,特別是勞動者嚴重違規(guī),且違規(guī)行為是有違道德標準的“不光彩”行為時(實踐中,通常稱為“污點材料”),即使是事實也不能填寫,我們暫且稱之為禁止項。有很多HR從業(yè)人員不理解為何不能如實填寫勞動者嚴重違規(guī)的離職原因。筆者認為,除了立法規(guī)定的四項內容和離職證明的本質功能兩個原因外,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勞動者的就業(yè)權或擇業(yè)自主權受法律優(yōu)先保護。離職證明中如果有“污點資料”,則必然會影響勞動者的再就業(yè),從而影響其勞動力的再生產(chǎn)及其家庭生活,最終會影響社會和諧。
離職的證明12
離職證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xiàn)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名稱(加蓋公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的證明13
x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校,擔任xx教師崗位及班主任工作,至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本校工作xx年,經(jīng)學校慎重考慮準予離職,F(xiàn)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xù)。
xxx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4
xx先生/女士/小姐:
自20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部門)的xx職務,由于xx個人xxxx原因提出辭職,現(xiàn)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x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5
xx先生/女士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學校擔任xxxx職務,至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xiàn),經(jīng)學校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學校名稱(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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