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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作業(yè)領導帶班制度
在當下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危險作業(yè)領導帶班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本項目部所管轄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規(guī)定的帶班工點范圍主要包括:隧道施工、橋梁施工、地質災害及其它高風險工點等。
第三條落實包保責任,貫徹“公路質量高于一切,公路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確保安全、質量、進度、環(huán)水保等目標實現(xiàn),確保工程建設安全有序可控。
第四條項目部是落實領導帶班制度的責任主體,必須確保每個班次至少有一名領導在風險工點帶班作業(yè),并與工人同時上下班
第五條施工現(xiàn)場是風險控制的實施主體,必須根據(jù)風險評估結果、地質條件、施工條件等,對承擔任務范圍內的高風險工點段落逐一進行分析,逐條細化風險控制措施,選擇適宜的施工工藝。
第六條極高度風險工點實行A7項目部主要領導包保,A7項目部各部室人員輪流帶班作業(yè)制度,落實逐級管理,責任到人。
第七條高風險工點實行A7項目部班子成員包保制度,并督辦旁站情況和檢查帶班制度落實。
第八條A7項目部成立風險工點包保領導組,按類別隧道、橋梁2個包保組。
第九條包保工作主要內容:檢查重大技術方案落實情況,檢查《風險管理實施細則》執(zhí)行情況,全面控制極高度和高度風險工點施工組織及工序銜接情況,分析節(jié)點工期與施組兌現(xiàn)情況。
第十條施工前,必須進行施工階段風險評估,根據(jù)施工評估和施工進程情況風險點予以動態(tài)管理,經(jīng)評估風險為中度及以下風險工點由工區(qū)責任到人實施風險工點包保,并將包保人予以公示。對于極高、高風險等級以下的點進行風險評估,報項目部安質部審批。
第十一條A7項目部領導在抓好分管系統(tǒng)工作的同時,抓好風險工點的包保,包保工點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的,將追究包保領導的責任。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A7項目部安質部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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