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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請休假制度
在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guī)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桑韵率切【帋痛蠹艺淼墓菊埿菁僦贫,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請休假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職工日?记诠ぷ鞯墓芾恚⒘己玫霓k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有關假期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假期不包括全國年節(jié)、紀念日和公休日。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所全體在職職工。
第四條各部門應建立健全考勤登記制度,嚴格考勤管理,確保職工請休假(出差)管理情況客觀公正。
第五條全體職工必須嚴格遵守本辦法,按時出勤,認真履行職責。
第二章假期
第六條本所職工按規(guī)定享有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病假、事假等假期。
第七條休假。在全面完成工作、生產任務,不另增加工作人員的前提下安排職工休假。
(一)所級領導或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在年度內工齡滿25年(含取得大專以上畢業(yè)證書的學齡,以下同)的職工,每年可休假14天;處級或具有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工齡滿15年而不足25年的職工,每年可休假12天;其他職工,每年可休假10天。
(二)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和星期天。
(三)休假假期一般不跨年度使用。確因特殊情況或工作需要,必須經所人事勞資處同意,報所領導批準后,方可延遲到下年度使用,但不得再行延遲。
(四)享受探親假的職工,可將當年休假與探親假合并使用。
(五)在本年度內事假累計20天以上或病假累計30天以上者,或因療養(yǎng)、休養(yǎng)等其他原因休息時間超過休假假期者,不再安排休假。
(六)由未實行休假制度的單位調入的職工,上半年調入的,當年可享受休假,下半年調入的,從第二年起享受休假;由實行休假制度單位調入的職工,如本年已休假的,不再休假,未休假的,可安排休假。
第八條婚假;榧偌倨3天,男女雙方晚婚的,假期延長14天;雙方不在同一地區(qū)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第九條產假。女職工正常產假為90天。女方晚育的,除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日,并給予男方7日護理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適當給予休產假。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第十條喪假。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第十一條探親假。本所正式職工凡工作滿1年,父母或配偶不在青島,在休假期間又無法團聚的,從下一年度開始,可按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探親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四)當年享受休假的職工應在休假期間探親,時間不夠的可以補足。
(五)留學時間在三年以上、婚后在國外學習一年以上的公派出國研究生,其配偶可申請出國探親3個月,特殊情況批準延長的,不得超過6個月。非公派的,探親假不超過1個月,批準延長的,不得超過3個月。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包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日在內,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第十二條因私出境。因私出境的在職職工,不得超過假期15日(不可抗拒原因除外)。
第十三條病假。職工因患病或受傷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或休養(yǎng)的,經定點醫(yī)療機構醫(yī)師診斷,按出具的病假書請病假。
第十四條事假。職工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時間處理的,視情況給一定時間的事假。全年事假不得超過10天。當年未休假的應先請休假,再請事假。
第十五條出差。職工因公出差,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確因工作需要需請假或延長時間外,不得無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章請休假(出差)程序
第十六條職工因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病假、事假、出差等原因無法上班,應事先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請休假(出差)手續(xù)。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的,應在事后三天內及時補辦。
第十七條職工請休假(出差)基本程序:
(一)本人填寫《請休假(出差)審批單》;
(二)按干部(職工)管理權限,報經主管領導審批;
(三)經批準的《請休假(出差)審批單》由人事勞資處備案,職工所在部門歸檔;
(四)職工所在部門按月填寫《考勤匯總表》,報人事勞資處備案。
第十八條職工請休假(出差)審批權限:
(一)職工休假、請?zhí)接H假應經本部門、人事勞資處、主管領導逐級審批。
(二)婚假、產假須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經所計生委審批。
(三)喪假由職工所在部門審批。
(四)職工請病假,應持定點醫(yī)療機構出具的病假證明,部門職工由本部門審批;部門負責人由主管領導審批。
(五)職工請事假,部門職工3天以下由部門自行審批,4天以上經人事勞資處同意后,報所領導審批;部門負責人3天及以下報主管領導審批,4天以上報所長審批。
(六)職工出差,部門職工由部門自行審批,部門負責人由主管領導審批。
第十九條職工請休假(出差)期滿后,必須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并及時按原來報批程序辦理銷假(差)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計算。
第四章考勤及結果適用
第二十條考勤包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病假、事假等內容,各部門應在每月20日前匯總,公布考勤結果和原因,并將結果報送人事勞資處。
第二十一條考勤結果將作為職工年度考核、獎懲、辭退以及調整職務、級別和工資的依據之一。
第二十二條職工請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一)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崗位薪金不予發(fā)放,基本工資和績效薪金照發(fā)。
(二)探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職務或技術等級工資加津貼)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單位負擔。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的往返路費,全部由職工自理。
第二十三條職工請病假、事假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一)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照發(fā)。
(二)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滿x年的,基本工資照發(fā);工作不滿x年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
(三)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不滿x年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作滿x年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
(四)獲省、直轄市、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和x各部門授予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仍保持榮譽的,不受上述(二)、(三)項限制,病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fā)。
(五)事假可以休假時間抵扣,超過休假時間的,每超過1天,扣發(fā)本人當月1天的平均基本工資(本人日平均基本工資=本人月基本工資總額÷21.5天)。
(六)職工病事假期間的崗位薪金不予發(fā)放,病假超過3個月或事假超過10天的,按超出時間扣發(fā)績效薪金。
第二十四條職工曠工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一)職工曠工,按工作日扣發(fā)基本工資,并視情況扣發(fā)崗位薪金和績效薪金。
(二)一年內連續(xù)曠工2天或累計曠工4天以內的,扣發(fā)1個月崗位薪金和2個月績效薪金。
(三)一年內連續(xù)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扣發(fā)2個月崗位薪金和4個月績效薪金,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甲等);一年內連續(xù)曠工4天或累計曠工6天的,扣發(fā)3個月崗位薪金和8個月績效薪金,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一年內連續(xù)曠工5天以上或累計曠工7天以上的,扣發(fā)6個月崗位薪金和全年績效薪金,年度考核不合格。
(四)一年內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0天的,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15天的,不發(fā)崗位薪金和績效薪金,并給予辭退處理。
第二十五條職工遲到、早退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一天內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不超過2小時的,按事假半天處理。一天內遲到或早退2小時以上不超過3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早退時間可作為事假、曠工累計。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確定1名職工為考勤員,報人事勞資處備案。各部門考勤員和負責人對上報的考勤結果負責,考勤責任納入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
第二十七條職工考勤符合要求,每月考核合格,可按規(guī)定兌現全部工資待遇。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各種假期如國家有新規(guī)定,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本規(guī)定由所人事勞資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以往有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公司請休假制度2
物業(yè)管理公司請休假管理辦法
1.請假種類:事假、病假。
2.休假種類:工傷假、婚喪假、產假、年假、補休、工休、法定假日。
2.1事假:員工因事須本人親自辦理者,給予事假。
2.2病假:除工傷外,員工因病確實無法上班,可向公司申請病假。
2.3工傷假:因公或職業(yè)傷害導致傷殘,傷害者在醫(yī)療休假期給予工傷假,
但須提供就醫(yī)證明。
2.4婚假:在公司服務一年以上,且超過法定結婚年齡者,結婚時憑結婚證書享有婚假7天。
2.5喪假:在公司服務一年以上,當事人一等親(即父母兒女)身亡,憑當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死亡證,當年可予喪假累計7天,不得超出。
2.6產假: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之已婚婦女,臨產時可申請產假90天。
2.7年假: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每年可享受年假3天,自06年1月算起。
2.8補休:因工作需要法定假日或正班時間之外被安排加班者(須有加班單為證),可在當年內其它時間安排同等天數(時數)的`補休,逾期不再安排補休。補休的原則是先有加班再補休,拒絕先補休再加班。
2.9工休:公司規(guī)定員工每月享有的休息時間(新進人員工作滿10-20天以上享受工休,否則視為事假),員工當月工休時間由個人自行安排,但必須服從部門工作需要;當月工休必須在當年全部休完,逾期無效,每次允許連續(xù)工休天數不得超過2天,工休有薪。
2.10法定假日(共10天):元旦1天,五一3天,國慶3天,春節(jié)3天。法定假日當天上班者可在當年其它時間安排同等天數的補休,不另計加班費。
3.假期限長及其與薪資關系表
類別
每次允許天數
年累計天數
有無底薪
事假
3
10
無
病假
5
30
無
工傷假
視傷情定
視傷情定
半薪
婚假/喪假
7
14
半薪
產假
90
90
無
以上所有假期如跨法定假日,則該法定假日計入當次假期中,不計底薪。
4.請假核準權限
人員
初審
復審
審查
批示
經理級
總經理
(副經理)主管級/財務人員
部門最高主管
行政主管
總經理
其它人員
2天以下
2天以上
部門主管
部門主管
部門最高主管
部門最高主管
行政主管
總經理
5.休假核準權限
休假類別
初審
復審
審查
批示
年假/補休/法定假日/婚喪假/產假
部門主管
部門最高主管
行政主管
總經理
工休
部門主管
部門最高主管(連續(xù)2天以上工休須總經理批)
注:主管級(含主管)以上人員任何休假均須總經理作最后核準
6.請休假方式
6.1所有假期必須在假前由本人親自申請辦理,經權責主管批準后方可進行
假期,否則視為曠工。
6.2特殊情況如意外事故無法事先請假者,須當日電話或他人口信向行政部
代為請假,并于二天內補備《請休假單》,否則按曠工處理。
6.3任何人員請休假時必須將工卡交人事于卡上注明休假字樣,否則視為曠工。
6.4請休假時如有停餐必須及時告知行政部,以免造成飯菜浪費。
7.請休假流程
7.1申請人假前到行政部領取《請休假單》(保安在保安部領取)。
7.2權責主管審核后并交行政部。
8.請休假補充規(guī)定
、、請休假最少時數為4小時,不足以半天計算,累計8h為一個工作日。
②、新進人員5天內不得請事假。
、邸㈦x職員工在離職申請期內不得請事假。
、堋才(或申請)休假時不宜安排在公眾假日進行。
⑤、若有提前結束假期上班或辦理請休假手續(xù)后并休假者必須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xù),否則視為未出勤。
、蕖T工離職未休之累積有薪假期以薪資付給。
、摺⒚磕昴甑讓Ξ斈陚人所有假期作一次統計,未休之有薪積假不得在第二年補休。如確因工作原因未能在當年及時安排補休者以薪資形式付給。
9.應用表單
9.1《請休假申請單》
公司請休假制度3
公司依各種不同之事由,分列以下假別并詳列其范圍:
一、病假
1、 員工因病休假,必須憑醫(yī)院病假單方可病休,若當天無法交病假單,須在上班當天補交(須附病歷證明)。但必須在病假當天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經理。員工一般情況下不得用上班時間去看病。若確屬需要到醫(yī)院就醫(yī),需先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就醫(yī)時間若不超過3小時,不按病假處理。多于3小時部分按病假處理。每月不按病假處理的就醫(yī)次數只限一次。
2、員工按請假手續(xù)休病假的.,所扣工資=休假天數x日工資(日工資=全額工資/22),并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3、員工休病假天數超過40(含40天)天的,公司有權與其終止勞動關系。
二、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休假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因急事需當天休事假者,必須在本人應到崗的時間前用電話通知部門主管或經理,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1、服務期滿半年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沖,但必須在假單中特別注明扣抵年休假。否則一律以事假處理。
2、仍在試用期的員工,一般不予批準事假。有特殊情況者除外。
3、事假工資計發(fā)辦法:(每月累計事假天數為d)(全額工資/22)x(22 - d)
4、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含15天),公司有權與其終止勞動關系。
三、年休假
1、凡正式員工在本公司連續(xù)服務滿一年者(包括試用期),可享受有薪年假,第一年為五天,第二年及以后每年七天。此年假不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年假應以連續(xù)方式提取,需提前十五天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報請公司,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提取,年假不準累計及預提。公司有權因業(yè)務工作更改申請者之日期及天數。
2、年休假以半天為計算單位。年休假可沖抵事假。
3、到年底年休假未使用之部分可累積至次年使用,但只能修原來的'半數。
4、年休假的計算以自然年度為單位。
四、婚假
員工在試用期滿后,符合結婚年齡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獲得三天有薪婚假,符合國家晚婚規(guī)定的員工(女年滿23周歲,男年滿25周歲),另增有薪婚假七天;榧倨谛浇皙劷鸬日崭。休婚假的員工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公司有權根據業(yè)務工作情況決定休假日期。
五、產假
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女員工,可享受三個月有薪產假(產前15天,產后75天)。
六、慰唁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或養(yǎng)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有三天有薪慰唁假;員工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享有二天有薪慰唁假。員工必須出示有效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提取。慰唁假必須當時提取,不能保留或其他方式代替。
七、工傷
員工因工受傷,經公司指定醫(yī)療機構證明,由所在部門出具工傷報告,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按工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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