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培訓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培訓1
(一)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guī)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zhí)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qū)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xiàn)場,協(xié)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培訓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工作方針和原則,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杜絕火災的發(fā)生,保護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根據(j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二條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班主任對本班的消防負責。
第三條消防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群防群治”。各功能室、辦公室和教室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四條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和急救電話120。
第五條利用各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及培訓,要求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基本技能。
第六條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至少每年集中組織全體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和消防逃生演練。
第四章日常工作
第七條保障校內各種滅火設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1%,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八條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第九條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第十條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第十一條圖書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第十二條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第十三條辦公室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電熱毯等電器,點燃蠟燭、蚊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第十四條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學校教職工宿舍不準帶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一旦發(fā)現(xiàn)上述物品,將予以代管、沒收或上繳公安部門。
第五章責任追究
第十六條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培訓3
1、十一月九日為我!跋腊踩逃麄魅铡,應利用各種形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如“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櫥窗宣傳”,“專題講座”等)。
2、學校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平時利用各種形式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動。
3、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有義務對該部門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4、各部門要將消防教育工作納入對員工的評比工作,做到同檢查、同評比。
5、新來工作人員,在工作之前要進行消防培訓工作,通過消防安全考核后方能進入工作崗位。
6、全校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掌握最基本的消防知識,知道“四懂”和“四會”。(即懂得火災的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撲救方法、懂得火災的'逃生要領。會使用滅火器材、會處理險情事故、會引導客人、會疏散逃生。)
7、全體員工需知道學校消防工作的方針: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8、同時對全體學生進行反復教育和必要培訓演練,保證學生有安全消防意識和基本的消防技能、知識(比如會使用常見滅火器,會火中逃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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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學校在校園內決不允許焚毀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毀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guī)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發(fā)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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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新入職人員(包括新工人、培訓與實習人員、外單位調入人員等)按規(guī)定必須進行廠(公司)、車間(氣站)、班組(工段)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方式與內容是:
1)廠級安全教育(一級),由人事部門組織,安全技術部門負責教育。其內容主要包括: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重要意義與一般安全知識;本單位生產特點,重大事故案例;廠紀廠規(guī)及入職后的安全職責,安全注意事項;勞動衛(wèi)生與職業(yè)病預防等。經考試合格,方準分配到車間。
2)車間級安全教育(二級),由車間安全管理人員或安全員進行教育。其內容主要包括:學習行業(yè)標準與規(guī)范;車間生產特點與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險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訓,預防事故及職業(yè)危害的主要措施;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3)班組級安全教育(三級),由班組長負責。其主要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措施的性能和作用;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2、日常安全教育
日常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思想、政策教育;法制觀念、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教育;安全技術教育;事故案例教育、企業(yè)安全文化教育等。
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人和管理人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企業(yè)安全文化、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
應定期舉辦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對職工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教育。
3、組織好安全生產日活動,每周一次。
活動內容包括: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通報及報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工業(yè)衛(wèi)生等知識;觀看安全、勞動保護等方面錄像;學習防火、防爆、急救知識,現(xiàn)場演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開展崗位練兵、安全技術操作比賽;開展事故預想和事故應急演習;分析事故案例、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有益于安全生產活動,進行典型教育、表揚安全生產事跡、交流安全工作經驗等。
班組應堅持班前、班后會,提出安全生產要求,指出不安全因素,總結本班安全生產情況。
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開展職工自救能力及事故應急搶救的訓練。
裝置大修及重大危險性作業(yè)時,指導檢修單位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培訓6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wěn)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條例》,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條例》,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副校長、教導處、辦公室、德育處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guī)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條例》,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生政治、學習業(yè)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fā)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發(fā)電房、打印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志,并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煙,一旦發(fā)現(xiàn),要立即制止。
3、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砂箱、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yǎng)制度,如發(fā)現(xiàn)過期,要及時向學校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規(guī)范,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空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余回收,化學危險品室每周至少打開1~2次。
7、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guī)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zhí)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fā)生火災,在學校的現(xiàn)場內,最高職位的干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發(fā)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fā)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xiàn)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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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xiàn)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jù)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jù)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shù)卣畧蟾妗?/p>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shù)陌踩綦x,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xiàn)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零一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jù)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xiàn)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的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jù)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jù)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xiàn)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培訓8
第一條為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結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個員工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guī),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三條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校長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消防安全的具體負責人。
第四條學校設立安全委員會,在主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全校師生員工對違反消防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有權勸阻、制止。
發(fā)現(xiàn)火警應立即向保衛(wèi)處和消防隊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第六條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配備專職的安全員,禁止燒明火、使用液化氣、點蠟燭,嚴禁使用充電式臺燈、電爐、電燙斗、電吹風、電水壺、電熱杯、電梳、電飯煲、電熱毯等。違者沒收電器,并按有關制度處罰。
第七條實驗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guī)定存放。學生做實驗使用易爆品時,指導教師必須在場指導,各類加熱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守。
第八條學校公用房屋室內裝修必須按照防火要求設計、選材、施工,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房屋裝修,必須上報消防監(jiān)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九條定期檢查電器設備,確保用電設備良好,特別是各類溫控設備要定期檢測,確保技術性能良好。安裝、檢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并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第十條學校統(tǒng)一配備消防器材、設備,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損壞消防器材、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師生員工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的義務,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均應有專人定點保管,防止器材丟失。
第十一條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個人,學校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或其它有關規(guī)定處理。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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