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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賃治安的責任書

      時間:2024-11-30 18:39:43 責任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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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賃治安的責任書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責任書,責任書有助于明確每個人的目標和責任范圍。擬起責任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賃治安的責任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租賃治安的責任書

      房屋租賃治安的責任書1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24號令,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責任書。

        一、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guī)定

        1、本規(guī)定所稱的租賃房屋,是指旅館業(yè)以外營利為目的,公民私有和單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2、公安機關對租賃的房屋實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記、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

        3、城鎮(zhèn)街道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治安保衛(wèi)會,應當協(xié)助公安機關做好租賃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傳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4、出租的房屋,其建設、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規(guī)定,危險和違章建筑的房屋不準出租。

        5、私有房屋出租,出租人須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單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單位介紹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經審核符合本規(guī)定出租條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

        二、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1、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2、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出租人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居住證;

        3、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yè)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并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4、發(fā)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5、對出租的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xù),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須遵守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責任。

        三、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1、必須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件;

        2、租賃房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員,必須按戶口管理規(guī)定,在三日內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

        3、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的應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

        4、安全使用出租房屋,發(fā)現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準用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

        6、集體承租或者單位承租房屋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四、違反本規(guī)定行為的處罰規(guī)定:

        1、出租未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或者未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出租房屋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xù)并沒收非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并處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罰款;

        2、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及承租人的,處以警告,

        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罰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fā)現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或者發(fā)生案件、治安滅害事故的,責令停止出租,可以并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罰款;

        4、承租人將承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未按規(guī)定報告公安機關的,處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沒收物品,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罰款;

        6、對出租或承租的單位違反規(guī)定的,依照本規(guī)定第八條由縣公安局予以處罰,同時對單位的主管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處以月工資兩倍以下罰款;

        7、違反本規(guī)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guī)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被處罰人和單位對依照本規(guī)定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處罰決定的執(zhí)行。

        五、大武地區(qū)派出所主要職責:

        1、貫徹公安法規(guī),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向出租、承租人員進行遵紀守法的宣傳教育,以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實施;

        2、對出租單位、個人的出租房屋承租人員進行監(jiān)督、檢察、管理督促落實防范措施;

        3、及時受理各類違法犯罪案件,預防、制止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4、清查外來人員底數,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5、對違法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予以處罰。

        出租人:

        承租人:

        責任區(qū)民警:

        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賃治安的責任書2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安部制定的《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租賃房屋實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記、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出租人、承租人為履行治安義務,特向城關水陸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書。

        第一條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一)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二)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暫住證;

        (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yè)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并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四)發(fā)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五)對出租的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xù);

        (七)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須遵守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條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一)必須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件;

        (二)租賃

        房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員,必須按戶口管理規(guī)定,在三日內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

        (三)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的,應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發(fā)現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準用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不得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六)集體承租或者單位承租房屋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違法行為的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guī)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出租人(簽名) xx年xx月xx日

        承租人(簽名)xx年xx月xx日

        民警(簽名) 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賃治安的責任書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guī)定,為確保派出所轄區(qū)內人員、資產的安全,杜絕火險和消防隱患,貫徹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派出所轄區(qū)內單位主要領導為該單位消防防火工作第一責任人。

        二、轄區(qū)內的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機制,帶領全體職工共同參與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guī)及條款。

        三、轄區(qū)內單位要主動接受上級公安消防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配合顧桂派出所開展消防日常監(jiān)督管理工作。

        四、轄區(qū)內單位對本單位內部的消防設施定期進行自檢、自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消防主管部門,保證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和損壞。

        五、轄區(qū)內單位職工有義務參與消防主管部門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消防知識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訓。

        六、轄區(qū)單位內各種標示牌不得遮擋住消防疏散示意圖、指示標志,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齊全完好。

        七、轄區(qū)單位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存有的火災隱患必須及時整改,

        八、轄區(qū)單位要履行國家所規(guī)定的有關防火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zhí)行,對發(fā)現有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災或存在火險隱患等情況,將按消防法追究其責任。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訂責任書雙方各一份。

        顧桂派出所負責人:

        轄區(qū)單位負責人:

        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賃治安的責任書4

        為確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簽訂以下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

        一、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場所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要采取多種形式向從業(yè)人員進行防火、防盜、防爆、防投毒、防止自然災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從業(yè)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

        二、承租方要遵守國家的各種法律法規(guī),合法經營,照章納稅。自覺接受管理部門及屬地公安、城管、安監(jiān)、消防等有關單位的監(jiān)督檢查,文明經營,誠信經營。

        三、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對本經營場所的安全負全責。嚴禁經營者在服務場所內從事違法、違紀、違規(guī)活動,嚴禁出售假冒偽劣商品、非法制品。

        四、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將安全生產經營工作應納入到經營管理工作中去,各經營場所應設安全員一名,每日經營完畢必須對本店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實行夜間值班巡查制度,積極消除隱患,督促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五、安全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從業(yè)人員進行防火、防盜

        防投毒、防爆等安全工作的知識培訓,學會報警110、119;

        經常提醒住宿人員出入鎖門,不要將陌生人,閑雜人員或不熟悉的人帶入宿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錢款,對所經營的場所、居住的宿舍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夜間必須清理,不得留宿,發(fā)現隱患立即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報賓館保安部備案。

        六、承租方所雇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嚴禁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因違反國家法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所在公共居住場所,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承租方的'經營場所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放置在固定位置,保管好消防器村,若發(fā)現損壞丟失,應及時維修和補充。承租方所使用的滅火器要經常檢查,若有過期或損壞無法使用的,要及時年檢更換,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嚴禁在倉儲用房內吸煙,對隱患知而不報或瞞報,為此而引起火災所造成的事故損失,責任完全由承租方自負,賓館根據情節(jié)對承租方進行5000—10000元的經濟處罰,并在賓館范圍內進行通報,必要時,賓館將終止租賃合同。

        八、承租方鋪面裝修需使用電焊、氣焊、氧焊,必須到賓館保安部開具動火申請并由施工方派專人現場督促檢查,方可施工,施工完畢后應立即清理現場,檢查無火災隱患方可離開現場。由于檢查不到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負全部責任。

        九、承租方設的安全員每日對經營場所的門窗、電器線

        路和使用的天燃氣,液化氣閥(管)進行檢查、關閉,對火爐處理完畢方可離開。堅決禁止使用各種取暖設備、電爐子、電褥子等,一經查出堅決沒收,由于使用以上電器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當事者自負。

        十、承租方的場所內不得擺放國家禁止的物品,如:輻射源、污染源、聚能源和爆炸物等,門前實行“三包”(即:負責綠化、環(huán)境衛(wèi)生、清理擺攤設點)

        十一、承租方在賓館院內停放的機動車必領按賓館門衛(wèi)

        值班人員所指定的地點停泊,服從指揮,保持院內車輛停整齊;非機動車輛(摩托車、自行車等)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內,不得在院子里存放。

        十二、承租方租賃的房屋若發(fā)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及時報警或報賓館保安部,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對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應由承租方全部承擔其各類賠償責任,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十三、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有義務對網絡信息、意識形態(tài)等方面的管控,嚴禁發(fā)布或轉發(fā)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后果自負。

        十四、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本店鋪或經營場所的貴重物品或現金管理,如發(fā)生盜竊、詐騙、搶劫等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十五、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承租者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其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承租者負責。

        十六、責任書一式貳份,出租方與與承租方各執(zhí)一份,并由賓館保安部存檔,此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承租者如有變動,繼任者繼續(xù)履行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責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賃治安的責任書5

        1、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定黨史政領導干部負責保衛(wèi)工作,有總、分包單位的工程,實行總承包單位負責的保衛(wèi)工作責任制,建立保衛(wèi)工作領導小組,與承包單位簽訂保衛(wèi)工作責任書;各承包單位應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統(tǒng)一領導和監(jiān)督檢查。

        2、工程項目設立保衛(wèi)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負責全面領導工作,安全負責人任副組長。

        3、工地設門衛(wèi)值班室,白天對外來人、進出車輛及特效進行登記,夜間值班巡邏護場;重點是倉庫、工棚、辦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衛(wèi)工作。

        4、加強對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員底細,掌握個人的思想動態(tài),及時進行教育,把事故消滅在萌牙狀態(tài);非施工人員不得留在施工現場,特殊情況要經保衛(wèi)負責人批準。

        5、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保會,定期組織保衛(wèi)檢查,并將會議、檢查、整改記錄存入資料內備查。

        6、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設專庫、專管,非經項目經理批準,任何人都不得動用;不按此執(zhí)行,造成嚴重后果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7、施工現場建立門衛(wèi)和巡邏護場制度,護場守衛(wèi)人員要佩帶執(zhí)勤標志。

        8、更衣室、財務室及職工宿舍等易發(fā)案件部位要指定專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發(fā)生盜竊案件;嚴禁賭博、酗酒、傳播物品和打架斗毆。

        9、鍋爐房、變電室、泵房、大型機械設備及工程的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是現場的要害部位,制定具體措施,確保安全。

        10、做好成品保衛(wèi)工作,制定具體措施;嚴防被盜、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fā)生。

        11、施工現場發(fā)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偵破。

        責任人簽字:

        施工項目:

        自開工xx年xx月xx日至竣工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賃治安的責任書6

        為切實保證本所轄區(qū)各有關單位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有效控制火險隱患滋生,預防火災事故,減少火災損失,保護公私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派出所與你單位簽訂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一、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2、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3、開展社區(qū)消防工作,指導社區(qū)各單位、居民住宅區(qū)制定《防火公約》,落實社區(qū)防火、滅火措施;

        4、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實施消防監(jiān)督檢查;

        5、受理群眾舉報,依法查處轄區(qū)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二、轄區(qū)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認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2、積極配合派出所和組織本單位員工、居民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在派出所和消防部門的指導下,開展防火、滅火和逃生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制定本單位《防火公約》,落實各項防火、滅火措施和消防工作責任制;

        4、定期對本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上報并進行整改;

        5、組織本單位員工、居民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積極參與初起

        火災撲救工作,保護火災現場,協(xié)助調查火災原因。

        轄區(qū)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派出所:(蓋章)

        所長簽字:

        日期:

      房屋租賃治安的'責任書7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guī)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和《鄭州市市區(qū)暫住人口登記辦法》,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房屋出租人保證不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身份證件的承租人。

        二、房屋出租人應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房屋出租人應及時填寫《暫住人口信息采集表》(一式兩份,出租人留存一份,上報派出所一份),保證在三日內上報當地派出所或警務室進行登記。

        三、房屋出租人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身份證號、職業(yè)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四、房屋出租人應按要求安裝“河南省流動人口治安管理綜合信息系統(tǒng)社會版”,保證將承租人的及泵信息在24小時內準確錄入、上傳。

        五、房屋出租人應在出租房屋明顯處張貼“民警承諾牌”保證在租住人員入住后告知其應旅行的.責任和義務。

        六、房屋停止租賃、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房屋出租人應保證在一周內及時到當地派出所或警務室辦理注銷或變更手續(xù)。

        七、“城中村”出租房屋應指定專人作為該出租房屋的房管員,專職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防范工作。

        八、城中村房屋出租人,應按照“城中村”出租房屋旅館式星級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項安全防范設施,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治安刑事案件發(fā)生。因防范設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實,對承租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安全防范設施不完善或治安管理措施未落實的房屋,房屋人不得將該房屋用以開辦旅館或出租給承租人開辦旅館。否則,派出所將下達整改通知書,經通知仍未整改的,派出所將予以取締。

        十、房屋出租人應對承租開辦旅館的承租人進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訓。

        十一、房屋出租人負責對承租人的現實表現進行監(jiān)督管理,發(fā)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保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十二、法律責任。

        1、房屋出租人如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條至第八條的行為、經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房屋出租人如有違反責任書第十一條的行為,依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情節(jié)輕微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如有其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guī)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和《鄭州市市區(qū)暫住人口登記辦法》的行為,應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房屋出租人和村委會各執(zhí)一份,派出所備案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房屋出租人:

        村委會:

        (加蓋公章)

        派出所:

        (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賃治安的責任書8

        為了加強租賃屋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強化基礎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為我市的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創(chuàng)造兩好的治安環(huán)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租賃屋治安管理規(guī)定》,結合本地區(qū)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本責任書所稱的租賃屋是指旅館業(yè)以外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單位所有出租于他人的房屋。

        第二條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規(guī)定。

        第三條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請登記,單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單位介紹信,到當地派出所申請登記。

        第四條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1、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2、于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或者讓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后,方可租賃。

        3、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等基本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4、發(fā)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5、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剛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xù)。

        第五條、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1、必須持有本人的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2、租賃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員必須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3、將承租房屋再轉讓他人的,應當到當地派出所登記備案。

        4、發(fā)現承租人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準用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有毒等危險物品。

        6、集體承租或單位承租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準用于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第六條、公安機關將定期或不定時的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必須限期整改。

        第七條、檢查時,公安人員應當出示證件,依法辦事,禮貌待人,維護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guī)定第九條予以處罰。

        1、出租人未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或者未簽訂治安管理責任保證書出租房屋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xù)并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并處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罰款。

        2、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何法有效證件的,處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罰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fā)現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或發(fā)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責令停止出租,可以并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罰款。

        4、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未按規(guī)定報告公安機關的,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罰款。

        出租人:

        承租人:

        磁窯堡派出所責任區(qū)民警:

        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賃治安的責任書9

        為切實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創(chuàng)造安全穩(wěn)定的校園環(huán)境,從源頭上堵絕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發(fā)生,門衛(wèi)人員應加強以下管理:

        一、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校門,嚴禁非教學人員,機動車輛隨意進入學校。

        二、學校門衛(wèi)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三、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進行登記,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記的人員,門衛(wèi)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四、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簽字或通知),門衛(wèi)驗證后方可放行且備檔,否則如發(fā)生問題,必須承擔相關責任。

        五、門衛(wèi)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對帶出的物品必須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后方可放行。

        六、門衛(wèi)人員必須按學校的要求做好節(jié)假日、雙休日、防汛、上課期間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動時的值班。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或110、120、119等部門報告。

        七、門衛(wèi)人員非經校長(或主管領導)同意,嚴禁外來車輛、人員入泊學;蛘加媒淌。

        九、門衛(wèi)人員要做好校門外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治,做好門外學生家長及車輛疏散工作,確保師生出入校門通道的安全、暢通,協(xié)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門通道及校園的治安工作。

        十、門衛(wèi)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堅持有崗就有職,有職就有責的原則,如因門衛(wèi)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發(fā)生的傷亡事故、財產損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目標責任人和學校責任人各執(zhí)一份。

        學校負責人簽字(蓋章):

        門衛(wèi)責任人簽字:

        日期:

      房屋租賃治安的責任書10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各級領導有關校園綜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確保校園的安全穩(wěn)定,推動依法治國的進程,不斷將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活動深入開展下去,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積極開展校園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及時消除隱患,有針對性地、扎實地開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二、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以下幾點教育:

        l、不得亂攀爬陽臺、走廊的圍墻、窗戶、樹木,不得拿一些尖利的器物、棍棒與他人開玩笑、打鬧,以防出現意外。

        2、要養(yǎng)成自我防范意識。要防火、防盜、防爆,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不得在教室或其他地方亂插或私自碰摸各種用室的電線、開關、捅頭,以防觸電。

        3、要十分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要慎交友,以防被欺騙。

        4、不得在節(jié)假日私自組織外出,以防發(fā)生意外。

        5、不得進入三廳一室(營業(yè)性舞廳、錄像廳、卡拉ok廳、游戲機室),不得進入營業(yè)性的.茶樓灑館,不得抽煙、賭博、酗酒,不得傳看低級趣味的小說、圖片等不良書刊。禁止黃、賭、毒等丑惡現象發(fā)生。要加強對學生進行網絡法制教育,防止不良文化的侵害,不進入營業(yè)性網吧。教育學生不做違法的事情,不做有損學校名譽的事情。

        6、不與社會上有劣跡的閑散人員來往,更不能把這類人員帶到學校里來,不得打架、打群架。有矛盾要找老師解決。

        7、要十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管是步行、騎自行車、乘機動車均要注意交通信號及來往行人車輛,要小心謹慎。

        8、要十分注意飲食衛(wèi)生,防止食物中毒,預防病從口入,不得暴食或吃不干凈的水果、飯菜和“三無”產品。

        9、嚴禁私自到河中游泳、戲水。

        lo、教育學生注意外來人動態(tài),提高警惕,及時報告。

        三、積極開展法制教育,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徑和方法,堅持不懈開展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教育、紀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學生培養(yǎng)成遵紀守法、品德優(yōu)良的好公民。

        四、實行綜治一票否決制。對綜治工作成績突出的班主任給予表彰和獎勵,班級如有學生發(fā)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本學年該班主任不得評優(yōu)、評先。

        校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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