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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06 17:22:4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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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guī)、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1

        第一章消費目的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火災事故,維護校園安全,保障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依據(jù)國家、省、市有關法律、規(guī)章,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各級各類學校(含高校、大中專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和非學歷教育機構(以下統(tǒng)稱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遵循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督導、檢查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等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 消防救援機構依法履行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jiān)督檢查。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對達到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學校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配備、標示設置、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等專業(yè)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消防救援機構應當為達到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應急演練提供指導和幫助。

        第六條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學校消防安全組織領導機構。學校法定代表人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校內(nèi)各部門、各單位及駐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領導責任。駐校單位對本部門所屬范圍及員工的消防安全管理負主體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工作全面負責,應當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jīng)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jīng)費和組織保障;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等。

        第七條 學校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應與外來駐校單位簽訂消防安全工作協(xié)議,監(jiān)督其防火工作。

        第八條 學校教職員工和駐校各單位人員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未成年人除外)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九條學校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培訓內(nèi)容,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十條 達到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高危單位的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除履行一般單位消防工作職責外,應開展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具體組織協(xié)調(diào)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轄區(qū)消防救援機構報告消防安全狀況;

       。ǘ┌凑铡逗颖笔∩鐣䥺挝幌腊踩八膫能力”建設指南》、《河北省中小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guī)定》和本規(guī)定要求,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

        (三)對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整改工作進行督導。

        第十一條 學校應將消防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并提供必要的經(jīng)費和組織保障。

        第二章消防管理

        第十二條 學校建筑應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備案后方可使用。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施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有關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xù)。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定期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十四條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場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學生宿舍。

        第十五條 學校應確定一名校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ㄒ唬┙M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二)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jīng)費預算,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ㄈ┙M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ㄋ模┒酱俾鋵嵪涝O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M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ㄆ撸﹨f(xié)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十六條 學校應根據(jù)本校實際情況確定消防重點部位,并設崗位消防安全員,明確其消防安全職責。

        重點部位應包括學生宿舍、食堂、教學樓、體育館、會堂、圖書館、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儲存及使用部門、實驗室、計算機房、消防控制室、施工現(xiàn)場等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部位。

        第十七條 學校應根據(jù)本學校規(guī)模、建筑設施等實際情況,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十八條 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在全校范圍內(nèi)組建教職工義務消防隊,以應對火災和應急疏散。

        教職工義務消防隊由安全管理部門、消防重點部位和重點崗位人員組成。

        第十九條 發(fā)生火災時,學校應當及時報警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學校應當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兩個小時內(nèi)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條學校應根據(jù)本校實際情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參照河北省《學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指南》(DB13/T1197-20__)和本規(guī)定,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條防火巡查制度。學校消防管理人員或重點崗位消防安全員應每日對重點部位進行防火巡查。巡查的情況要作詳細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巡查中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的要立即排除,當場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要立即報警并組織撲救。

        防火巡查的內(nèi)容應包括:

       。ㄒ唬┯没、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ㄋ模┏i]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ㄎ澹┫缻徫慌c值班人員的在位情況;

       。┢渌腊踩闆r。

        第二十二條防火檢查制度。校內(nèi)各單位的防火檢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重點部位的防火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單位的防火檢查每季度一次,年終進行全校消防檢查。防火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名,并存入防火檢查檔案。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存在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改正的當場改正,無法當場改正的,應書面報告有關部門,并加強防范措施,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根據(jù)需要適時組織學校有關部門對全校依法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及時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防火檢查的內(nèi)容應包括:

       。ㄒ唬┗馂碾[患是否得到整改或落實防范措施;

       。ǘ┫涝O備系統(tǒng)是否正常、消防水源壓力是否符合要求;

       。ㄈ┫儡囃ǖ、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完好;

       。ㄋ模缁鹌鞑氖欠裢旰、配置是否到位;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是否落實防火、防爆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是否運轉(zhuǎn)正常、值班記錄是否完整;

       。ò耍n案記錄是否齊全;

       。ň牛┢渌枰獧z查的內(nèi)容。

        第二十三條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學校內(nèi)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因教學、施工等需要在校園、學生宿舍區(qū)、禁火區(qū)內(nèi)動火的,應按規(guī)定審批,明確動火地點、時間、范圍、防火措施、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責任人,經(jīng)審核批準后方能動火。電工、焊工、鍋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地點應當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校內(nèi)各基建工地動火、用火,施工承包單位負責人應對消防安全全面負責,確保工地安全。嚴禁在校園建筑物內(nèi)及校園內(nèi)燃燒廢紙、雜物、垃圾和樹葉。

        第二十四條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校內(nèi)輸變電設施必須嚴格按章管理,線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專門人員按規(guī)程作業(yè)。電工人員安裝、改造、維修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嚴禁任何單位、個人在校內(nèi)輸電線路上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教學、生活、生產(chǎn)用電設備要確定專人負責、按章管理,堅持人走拉閘斷電。要嚴格學生宿舍用電管理,規(guī)定學生在宿舍用電范圍,嚴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

        第二十五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因教學、生活、施工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應執(zhí)行有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行保管、領用、使用、登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人員,應經(jīng)過消防專項培訓方可上崗。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定期和不定期對使用危險物品情況進行安全檢查或抽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存入檔案,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糾正。

        第二十六條食堂用氣用電管理制度。食堂安裝、使用電器、煤氣、液化氣設備應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并經(jīng)常檢查安全隱患,保證設備正常運轉(zhuǎn),嚴禁帶故障工作。使用燃氣的要安裝泄漏報警裝置,使用瓶裝液化氣的,鋼瓶應與操作間分離,輸氣管線材質(zhì)應符合要求。食堂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嚴禁電線纏繞暖氣管、水管、金屬支柱等,電線線路應符合荷載要求。

        第二十七條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學校的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維修管理應由安全主管部門統(tǒng)一負責,配置、維修器材必須符合有關標準或行業(yè)標準。學校建筑應按消防安全設計要求配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設施、器材,并應將其數(shù)量、狀況、位置記錄在冊,出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要經(jīng)常對學校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損壞、失效的應及時更換、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未經(jīng)同意,嚴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駐校建筑施工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配置足夠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并負責管理、維護,確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八條 重點部位消防管理制度。校內(nèi)各消防重點部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分別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消防安全員的職責,并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重點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實常規(guī)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時應做到每日巡查,巡查內(nèi)容參照第二十五條。巡查應作好記錄,并將記錄存入檔案。

        第二十九條大型活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學校舉辦大型群體性活動,應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guī)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應緩辦、停辦、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三十條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學校應經(jīng)常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通過校報、板報、櫥窗、校園網(wǎng)、主題校會班會、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水平。對學生消防安全教育應做到“計劃、課時、師資、讀本、考核”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重點部位人員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新上崗員工要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一條 消防疏散通道及應急設施管理制度。學校任何時候都應當無條件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安裝鐵柵欄、將安全出口鎖死。疏散通道、出口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安裝應急照明燈。公共場所和高層建筑的通道、疏散門、樓梯等應當有明顯的消防標志,并保持暢通。嚴禁在公用走道、高層建筑的通道上堆放雜物;嚴禁遮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嚴禁將教學樓、宿舍樓、辦公樓、食堂、禮堂等公共場所的疏散門在使用期間上鎖或部分上鎖。

        第三十二條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對巡查、檢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盡快整改及時消除隱患。對教育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明確責任,落實整改資金,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完成整改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確保消防安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造成火災事故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對本部門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有關部門或當?shù)卣。鼓勵師生查找舉報身邊的火災  隱患進行,一經(jīng)查實,要對舉報人進行表揚或獎勵。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三條 火災應急預案。學校應根據(jù)建筑結構、場地環(huán)境、辦學規(guī)模、學生年齡特點等實際情況,制定可實用的火災應急預案,其內(nèi)容應包括:

       。ㄒ唬┙M織機構:包括滅火指揮人員、行動組、通訊聯(lián)系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ǘ﹫缶徒泳幚沓绦颍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ㄋ模⿹渚瘸跗鸹馂牡某绦蚝痛胧

       。ㄎ澹┩ㄓ嵚(lián)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應急預案,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學校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學校應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演練;其他學校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第三十四條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消防安全責任部門、消防控制室應24小時專人值班,嚴禁值班人員脫崗,未經(jīng)專業(yè)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在消防控制室上崗。值班人員應掌握消防專業(yè)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guī)程,提高防火、滅火技能。值班人員要嚴密監(jiān)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guī)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第三十五條消防檔案管理制度。消防檔案管理由消防安全責任部門負責。消防檔案應包括以下內(nèi)容:

       。ㄒ唬﹩挝换靖艣r檔案。包括單位地理位置、面積、高度、建筑性質(zhì)等情況;

       。ǘ┫乐攸c部位檔案。包括重點部位數(shù)量、分布位置、使用性質(zhì)等情況;

        (三)消防法律文書檔案。包括建筑物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y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消防產(chǎn)品、內(nèi)裝修材料、防火材料檢查合格報告,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的記錄;

       。ㄋ模┤藛T組織檔案。包括消防安全組織機構,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人員等及其工作職責。人員獎懲情況;

        (五)消防安全制度檔案。各種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

        (六)檢查記錄檔案。包括防火檢查、巡查記錄;馂碾[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火災情況記錄;

        (七)消防培訓檔案。包括宣傳活動、集中培訓及參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的文字、圖片、視頻等資料。

        第三十六條 獎懲制度。學校應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己、評比內(nèi)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表彰。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單位安全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學校應當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學生(幼兒)住宿床位在100張以上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單幢建筑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生集體宿舍之一的中、小學校,包含單幢建筑總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nèi)兒童活動場所的幼兒園為火災高危單位,應當按照《河北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向當?shù)叵谰仍畽C構申報備案,在消防救援機構的指導下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實行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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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共財產(chǎn)和師生人身、財產(chǎn)安全,保障教學、科研、生產(chǎn)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構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全面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采取責任合同書的形式,明確責任義務。學校法人代表為第一防火安全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法人代表授權各單位、各部門主要領導為本單位、本部門防火安全責任人;各崗位負責人為管轄工作內(nèi)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崗位工作人員為本崗位防火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第四條 學院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教學、科研單位所需經(jīng)費由學校落實,生產(chǎn)、經(jīng)營單位由本單位自行解決。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組織滅火工作的義務,都有宣傳、教育、普及消防法規(guī)和防火知識的義務。

        第六條 對防火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或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學院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部署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研究確定全校防火安全的整體布局,制定防火安全規(guī)劃和工作計劃,決定防火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學院職能部門組織分工。學院保衛(wèi)處為學院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建處為學院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單位,具體負責建筑設計消防安全的審核及管理工作;設備處為學院安全生產(chǎn)的管理單位,具體負責設備的安裝、使用中防火工作及制度建設工作;學院其它部門對自己管轄范圍實施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條 全校防火安全工作,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分工管理、督促檢查的'工作方式,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第十條 各部門主要領導作為本單位防火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消防法規(guī),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消防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

        (二)進行消防法規(guī)的宣傳、普及和防火滅火知識的教育、培訓;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組織和制度,落實有關經(jīng)費和防火安全措施;

        (四)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五)發(fā)生火災時,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域,同時組織撲救火災,保護現(xiàn)場,協(xié)助調(diào)查火災原因。

        第十一條 學院保衛(wèi)處作為防火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負責防火安全的綜合管理、檢查協(xié)調(diào)和督促整改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安全法規(guī)和“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負責建立群眾義務消防組織;

        (三)制定全校防火安全規(guī)章和有關管理辦法,督促協(xié)助各單位、各部門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四)經(jīng)常進行督促檢查,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及時發(fā)出通知,并督促有關單位限期整改;

        (五)熟悉并掌握重點防火部位情況,督促協(xié)助有關單位制定重點部位防火預案,建立消防檔案;

        (六)采用多種方式進行消防法規(guī)和防火知識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

        (七)做好建筑設計消防安全的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

        (八)發(fā)生火災時,及時組織撲救,并協(xié)助調(diào)查火災原因,追查和處理火警事故;

        (九)完成校領導交辦的防火安全任務,當好領導的防火安全參謀助手。

        第十二條 各單位、各部門作為防火安全的直接管理和實施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和有關消防法規(guī);

        (二)組織進行消防安全法規(guī)和防火知識的教育、培訓,確定本單位、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和措施;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四)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保持常備有效;

        (五)經(jīng)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六)組織火災初起撲救,負責保護火災現(xiàn)場,協(xié)助調(diào)查火災原因。

        第十三條 在校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動,并負責住地和施工現(xiàn)場的防火安全。

        第三章 消防安全

        第十四條 新建、改建及裝修工程的消防設計必須經(jīng)有關部門審核和竣工驗收,未經(jīng)審核驗收或經(jīng)審核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保護消防設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動或破壞消防設施,確因?qū)W?傮w規(guī)劃需要改造時,應先改造后建設,確保消防設施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六條 舉辦大型集會、焰火晚會、展覽、演出等群眾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主辦單位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申報有關部門審批,經(jīng)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七條 各種電器設備、線路的安裝、維修和改造,必須由專業(yè)人員按照防火要求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并正確使用電器,人走必須斷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改接用電線路和違規(guī)操作、使用電器設備。

        第十八條 特種工種人員,如電工、電焊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操作規(guī)程。

        第十九條 儲存易燃、易爆物資倉庫的管理,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guī)定,并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條 嚴格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的管理規(guī)定,液化石油氣用戶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氣罐,不得自行處理油氣殘渣;天然氣管道安全范圍內(nèi)不得堆放易爆危險物品,不得隨意開挖或擅自拆除、改動燃氣管道和有關設施。

        第二十一條 招待所、大學生活動中心、學術報告廳、禮堂、室內(nèi)體育場館要加強電源、火源的管理,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標志,配備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暢通。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火災都必須迅速報警,并及時組織撲救,鄰近單位及人員要積極支援,待消防監(jiān)督部門趕赴現(xiàn)場時,方可移交統(tǒng)一組織指揮。

        第四章 生產(chǎn)安全

        第二十三條 生產(chǎn)、經(jīng)營必須按照“生產(chǎn)服從安全”的原則落實防火措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guī)和防火安全規(guī)程,接受有關部門的消防監(jiān)督。

        第二十四條 實行防火安全持證上崗制度,重點工種人員和新職工須經(jīng)教育培訓方可上崗;經(jīng)常對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職工應懂得本崗位工種的消防常識,會使用本崗位配置的滅火器材。

        第二十五條 從事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五章 防火重點

        第二十六條 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及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財產(chǎn)損失的單位或部位,應確定為防火安全重點單位或重點部門,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除應當遵守本制度第十二條規(guī)定外,還必須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志,堅持每日巡查記錄,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八條 重點部位禁止使用明火作業(y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xù),并采取相應的消防監(jiān)護措施。

        第二十九條 禁止在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范圍內(nèi)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條 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未釀成火災危害的,將給予批評教育、警告,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取消評比創(chuàng)安全先進資格的處罰。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造成一般火災時,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責任人,按學院責任事故追究制處理。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災的,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保衛(wèi)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自20__年9月1日起執(zhí)行,原有關規(guī)定即行廢止。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3

        一、基本原則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明確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5.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

        6.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

        7.消防安全生產(chǎn)人人有責,公司每個員工都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保障消防安全。

        8.公司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nèi),對實行消防安全生產(chǎn)和文明生產(chǎn)負責,同時向各自的領導負責。

        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

        1、消防組長李柏貞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安全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安全工作與公司的生產(chǎn)、科研、經(jīng)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4)推廣先進的消防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

        5)重視和不斷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安全和工業(yè)衛(wèi)生狀況;重視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

        2、消防副組長梁錦雄職責:

        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

        4)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標志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暢通。

        5)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6)向消防組長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3、組員許潤勉、區(qū)金洪、黃俊祥消防安全職責

        1)在工作范圍內(nèi)對消防安全生產(chǎn)負責。

        2)負責管理、改進員工的勞動條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業(yè)衛(wèi)生狀況。

        3)對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和考核。

        5)組織消防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對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3)參與制訂、修訂和審訂本公司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程,參與編制消防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消防安全技術長遠規(guī)劃。

        4)協(xié)助組長、副組長組織消防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消防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消防安全技術和消防安全防護裝置。

        5)對分管工作范圍內(nèi)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6)組織員工學習、貫徹執(zhí)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生產(chǎn)的規(guī)章制度。

        7)組織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術考核。

        8)搞好消防安全生產(chǎn)工作,組織對消防安全設施的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證齊全完好。

        9)發(fā)現(xiàn)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采取控制措施。

        10)保持作業(yè)場所和崗位的整齊、清潔、衛(wèi)生,搞好安全生產(chǎn)與文明生產(chǎn)。

      校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教學、教研和學習秩序,保障公共財產(chǎn)和教師、職工、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以及市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各班級、辦公室、功能室工作學習的師生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二、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體責任人,負責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功能室教師具體負責所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班主任、教師應當在的安排下,根據(jù)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抓好各種具體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四、學校要積極開展消防工作,校長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中的第六條規(guī)定的職責。

        五、班主任、各室負責人是本年級辦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校長負責,按照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實施和組織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職責。

        六、微機室、實驗室、儀器保管室、辦公室、宿舍五個部門,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學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按照消防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的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組織實施落實。

        八、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學活動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的,一定要先報告學校進行消防備案,設安全放臵處所,明確專人保管,建立使用卡,嚴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統(tǒng)一由學校設倉貯存,不準私自貯存。

        3.學校任何地方不準貯存汽油、柴油。

        4.領用劇毒危險物品時,需經(jīng)校長同意,兩人一同領取,違反規(guī)定的保管人員應拒絕發(fā)放。.領用劇毒危險物品不能超過教學需要的'使用量限額。如需較大使用量的,學校須報市局有關科室負責人簽批同意并備案。

        九、臨時動火審批制度

        1、教育教學活動中需要動火,必須報請學校審查批準,作好防火安全準備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現(xiàn)場指揮,才能進行動火。

        2、動火完畢要當即清理現(xiàn)場火種。

        十、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jié)的輕重,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十一、本制度適用于規(guī)范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guī)以及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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